项目名称:朝阳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七标段
项目编号:TXJ-0431-2020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强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7045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431-851090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钱强 0431-88704517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七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朝阳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七标段。
2.2 项目概况:乐山镇、永春镇镇区建设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
2.3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的全部施工。
2.4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永春镇。
2.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6招标控制价:1,080,294.00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5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5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近一年(2019年03月至2020年0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本单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且具备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近一年(2019年03月至2020年0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其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全员无在建;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3.6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3.7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3.11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2019年03月至2020年0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报名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8.02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2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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