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全线隧道、房建消防验收(备案)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JSX20247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吕梁市
一、招标条件
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405002),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1〕12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1〕119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2〕286号)批准,项目资本金来源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和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措,其余资金通过发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解决。招标人为山西交控汾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全线隧道、房建消防验收(备案)技术服务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起点位于汾阳市三泉镇巩村南,设枢纽互通与汾平高速公路连接,终点位于石楼县罗村镇,设石楼东互通与G340连接。本项目主线全长82.364km,匝道、连接线全长55.288km。
本次技术服务项目总面积为224991㎡,其中:全线收费站、服务区、综合楼等房建工程22个,建筑面积共18164㎡(详见附表1);全线隧道5座,建筑面积共206827㎡。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全线隧道及附属用房、房建工程(不包括加油加气站)的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检测、电气安全检测、消防验收查验、消防培训和消防验收(备案)技术咨询服务。
2.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检测工作内容全部完成,通过消防审验主管部门验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合格意见书时止。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通过消防审验主管部门验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合格意见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的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为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及消防安全评估机构。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项目完成证明资料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含隧道)消防设施检测或消防安全评估或消防验收的技术服务业绩。
3.1.3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含隧道)消防设施检测或消防安全评估或消防验收的技术服务业绩。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作为技术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含隧道)消防设施检测或消防安全评估或消防验收的技术服务业绩。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3.1.5信誉要求:
(1)凡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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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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