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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工业学校机电工程抗震支架竞争性磋商
2020-05-22
受集美工业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机电工程抗震支架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机电工程抗震支架

项目编号:HHX-2020-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56605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集美工业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前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工159808604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小姐、0592-5660559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6号永升海联中心4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机电工程抗震支架采购,具体详见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结合“三证合一”制度执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磋商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1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3.2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3.3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3.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1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4.2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4.3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4.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99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02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22日 11:55 至 2020年06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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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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