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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污染实验室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发)
2020-05-22
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防污染实验室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防污染实验室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HJXY-1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娇

项目联系电话:0574-872086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学院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红联振兴西路205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0574-861651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玉娇0574-87208638

代理机构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括油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固体垃圾处理等模块,能够实现常见防污染设备的使用操作、维护保养、事故模拟训练等功能,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特定条件:1.提供保密承诺书。(三)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2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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