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机关信息化项目预算评审服务项目
(二次)比选邀约
一、比选条件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机关信息化项目预算评审服务项目(二次)”采取比选方式,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机关信息化项目预算评审服务项目(二次)(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本比选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比选范围为:
(001)择优确定2家入围单位,为辽宁省税务局机关信息化项目的实施方案、建设方案等开展评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出具书面评估报告(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机关信息化项目预算评审服务项目(二次)”)比选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合格比选申请人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符合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对已入选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其他信息化项目,如设计、咨询、造价、招标代理、监理等与本项目有利益关联关系的入围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参与比选活动。
5.如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不足4家的,不得开启比选会议。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31日16时3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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