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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受损修复等3项工程结算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4

已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受损修复等3项工程结算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受损修复等3项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增发国债、财政资金支持,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
2.2 项目规模:已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受损修复等3项工程包括:已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受损修复工程主要针对“23.7”特大暴雨造成损毁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进行修复;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主要针对尚未治理的地灾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已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受损维护工程主要针对“23•7”特大暴雨造成损毁的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进行维护等。
2.3 招标范围: 已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受损修复等3项工程的工程结算审核(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变更、签证、现场勘查、市场调研等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配合财政评审等咨询服务。

2.4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96.220239万元,其中已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受损修复工程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1.868771万元,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30.386284万元,已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受损维护工程分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3.96518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3.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

3.5 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2024 年12月25日至 2024 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购买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9层。

领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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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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