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陕鼓能源2025年釜残及含二甲胺水溶液废水外运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TDZB20241745/HXTDZB20241746)
一、招标条件
本浙江陕鼓能源2025年釜残及含二甲胺水溶液废水外运处置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产品名称:含二甲胺废水处置
序号 | 名称 | 性状 | 运输方式 | 暂估量 | 备注 |
1 | 厂外处置含二甲胺水溶液废水 | 液体 | 槽车 | 约4000吨 | 具体数量已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准 |
产品名称:精馏釜残
序号 | 名称 | 废物代码 | 性状 | 包装方式 | 数量 | 备注 |
1 | 精馏釜残 | 900-013-11 | 半固体 | 铁桶(大口径)、槽车、吨桶、吨包袋等 | 年度约3500吨 | 年申报量为暂估量,以实际转移量为核算依据,且不因实际转移量影响单价变动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浙江陕鼓能源2025年含二甲胺水溶液废水外运处置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XTDZB20241745);
(002)浙江陕鼓能源2025年釜残外运处置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XTDZB2024174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浙江陕鼓能源2025年含二甲胺水溶液废水外运处置项目(二次)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外运处置,需提供国家许可的危险弃物处理资质(满足处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和国家许可的危险弃物拉运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危废处置厂家如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单位签订的道理运输协议)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网站查询截图为准;未在陕西鼓风机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黑名单或暂停合作名单。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浙江陕鼓能源2025年釜残外运处置项目(二次)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如需外运处置,需提供国家许可的危险弃物处理资质(满足HW11废物处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和国家许可的危险弃物拉运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危废处置厂家如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单位签订的道理运输协议)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网站查询截图为准;未在陕西鼓风机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黑名单或暂停合作名单。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到 2024年12月31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