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33栋建筑消防整改工程-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KRDL】K3-2412170)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33栋建筑消防整改工程(采购项目编号:【KRDL】K3-2412170),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西安财经大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西安财经大学有关管理办法现进行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33栋建筑消防整改工程,涉及1-27号教师公寓,青年教师公寓1、2、3号楼,污水提升站,家属区换热站,保卫处办公楼及部分设备附属用房等,其中工程内容包含更新消火栓箱内设施、灭火器,消防管线封堵、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增加疏散指示标识、整改、增加采暖措施,增加压力表,整改水箱管道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采购内容与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33栋建筑消防整改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33栋建筑消防整改工程
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工程及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4.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可查询;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磋商会议全过程。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合法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0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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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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