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1-3 19: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万宁市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勘察(项目编号:hizw20250103007)已由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万行政审批(2024)5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万宁市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万宁市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征收范围土地面积502.11亩,本次万宁市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选用后涧村左地块作为安置区,安置区占地面积为51980.00m²(约合77.97亩),拟建17栋住宅楼(872套)及商业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56393.00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3865.00m²,地下建筑面积32528.00m²。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区内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及消防等)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招标控制价5,105,4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万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万宁市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勘察;标段编号: hizw20250103007001;标段类型: 勘察;控制价:51054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后期服务(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资格。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年01月03日 20时00分至2025年01月10日 17时3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万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万宁市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勘察):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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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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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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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万宁市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202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