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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攀枝花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2020年度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0-05-25


攀枝花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2020年度环境监测项目

询比公告

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2020年度环境监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0403030104097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所属项目名称:无

七、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攀枝花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是国务院批准布局的全国31个综合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之一,建设地点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迤资村华卖社,项目占地面积134.22亩。危险废物总处理规模为27750吨/年,其中:焚烧处置5000吨/年,物化处理1000吨/年,稳定化固化填埋21750吨/年。

八、服务内容:依照监测方案完成环境监测项目的采样、取样、样品送检,按时限要求出具监(检)测报告。

九、服务主要技术要求:1.废气:危险废物焚烧炉烟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固化车间、物化车间废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废水:填埋场渗滤液、污水处理车间废水进水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18920-2002)表1城市绿化水质标准;

3.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氯化氢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1-2012)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

5.填埋场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6.土壤监测: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十、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服务期限:至2020年12月全年;服务要求:完成现场采样、取样、样品送检,要求完成现场采样后的15个工作日时限内出具相应监(检)测项目的监(检)测报告。

十一、服务地点要求: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迤资村华卖社。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能力范围包括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土壤等。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如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环境监测业绩(提供服务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屏为准)。

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6323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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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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