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200615-2333-5185-B1
2.项目内容:茂名分公司冷冻机组1台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在国内炼油、化工行业5年内(2015年-2019年)必须具有至少2台额定制冷量660kW或以上的螺杆式冷冻机组在相近工况及以上使用2年及以上的成功业绩(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份签字版技术协议复印件)。 4.投标人在国内炼油、化工行业5年内(2015年-2019年)必须具有至少2台R507环保冷媒的螺杆式冷冻机组在相近工况及以上使用2年及以上的成功业绩(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份签字版技术协议复印件)。 5.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需完全满足《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公司合成基础油项目冷冻机组请购文件(文件号:222200-RE-R-E-0001)》技术评价指标关键条款的要求,且螺杆式冷冻机的压缩机壳体材质为铸钢,转子为锻钢;2、压缩机转子须是自行生产加工,不得外委。3、整机必须在自有工厂内组装、调试,不得外委。 6.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二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 7.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1、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2、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分供方应当完成信用认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5月25日8:00时至2020年6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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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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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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