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兴业银行珠海斗门支行新址装修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08-04A-2025-D-E00030),已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珠海斗门支行新址装修项目。
2.2招标范围: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兴业银行珠海斗门支行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装修工程(包含拆除、装修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及防排风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综合布线等】,详见附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详见用户需求书。
2.3工期:本工程工期90日历天。开工具体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为准。除本合同明确规定可以调整合同工期的情形外,中标人不得要求延长工期。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2.6中标单位家数:1家。
2.7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967087.10元(其中:基础装修工程1880843.34元(包含拆除、装修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及防排风工程349028.50元,消防工程211229.96元,安防工程380932.80元,综合布线145052.50元)。各单项报价不得超出含税最高限价,且绿色施工安全措施费(消防工程部分绿色施工安全措施费20077.44元)、暂估价(装修工程部分暂估价24000元)等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固定金额填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荣誉、业绩、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8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后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10 本项目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5年1月21日8时30分至2025年1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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