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平乐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乐县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乐县水质自动监测站
项目编号:GXTZ2017-G1-0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旻
项目联系电话:0773-36166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乐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安良街
联系方式:张局长0773-79505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旻0773-361668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A座五楼C-50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 平乐县环境保护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平乐县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乐县水质自动监测站
二、采购项目编号:GXTZ2017-G1-050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及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平乐县水质自动监测站 | 1 | 项 | 3179059.09元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3179059.09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1、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2、发售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8月1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8月18日17:30止。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17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4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09月04日10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5号开标室,并同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09月04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09月04日10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5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平乐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安良街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局长 联系电话: 0773-795050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A座五楼C-508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旻 联系电话:0773-3616688 传真:0773-361668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平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7882157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7.9059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8:00 至 2017年08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