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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南京华润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绿色众彩”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06
南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南京华润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绿色众彩”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EZBGG2025020008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燃气南京区域2025年度第2批招标南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南京华润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绿色众彩”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南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南京市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E23003925SZ0001P1

  项目名称:南京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南京华润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绿色众彩”充电站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1.480kw分体充电机:6台充电终端,一桩2枪,共12把充电枪,每枪250A;
  2.600kw液冷分体机充电机:液冷主机,带5台自然冷快充终端,一桩2枪,共10把自然冷充电枪(每枪电流250A)、带2台液冷超充终端,一桩1枪,共2把液冷超充充电枪(每枪电流600A);
  3. 360kw分体充电机:3台充电终端,一桩2枪,共6把充电枪,每枪250A;
  4. 160KW充放电分体式充电主机:4台V2G充电终端,一桩1枪,共4把充电枪,每枪250A;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中标人承诺时间为准,且不超过30天)。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3)提供标的物产品的图册及主要技术参数指标。
  (4)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的扫描件)。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如所投产品无法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形式试验报告”则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书”承诺于中标后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有效合法的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型式试验报告检验项目应包含但不限于《NB/T 33008.1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 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要求项。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即:从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供货营运业绩;具体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a、b的要求:
  a.投标人在国内新能源行业具有充电桩实施业绩,单站合同直流充电桩总功率不低于800KW;合同中对应采购标的物资金额、功率不得涂抹,如有涂抹情况不计入有效业绩统计,金额及功率以合同书为准。每个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
  b.投标人所投的充电设备单套设备总功率达360KW以上的实施业绩不少于2项,具体每个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
  
  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报名。
  5.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2)投标人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6.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5年02月06日- 2025年02月12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招标平台在线下载,不接受来人现场领取。

  (三)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9:00

四、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25/02/18 09: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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