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奎屯市-胡杨河市公路工程(BTJY07JTGK2020009)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交通运输局以兵交发【2020】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交通运输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奎屯市-胡杨河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交通运输局立项批复投资额为81955.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5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130团、131团 3.工程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奎屯市天北新区天北大道与G217国道交叉口,路线向西布线至渠首路后向北布线,经131团2连、花果山度假区、130团12连、130团6连、光明村西侧、胡杨河市、130团8连及130团9连,终点接S304省道(青北公路),路线全长39.597km。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城镇过境段兼顾市政功能,设计速度60km/h),标准路基宽度22.5m,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全线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 BTJY07JTGK2020009-03-01 | 奎屯市-胡杨河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 奎屯市-胡杨河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及设计后续保证工作,施工期间的指导、验收及配合服务等工作的团队 | 6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及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若不能满足《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企业必须按兵交发[2012]28号文《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运输局网站上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2、投标企业应具有上一年度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等级评价。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附中国裁判网上的网页截图),不得参加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0:00:00至2020年06月02日 2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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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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