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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东光学校高中部教学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05-27
受朝阳区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光学校高中部教学楼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光学校高中部教学楼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FGJL-DLG2020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宁

项目联系电话:0431-898596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朝阳区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鹏 0431-856700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宁 0431-8985961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项目名称:东光学校高中部教学楼改造项目。2.2 建设地点:东光学校高中部。2.3 采购范围:装饰工程、拆除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4 采购预算:609686元。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3.3 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968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08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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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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