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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中石化九江分公司芳烃项目塔器内件(包2)招标采购塔器内件2招标公告
2020-05-27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委托,对20200520中石化九江分公司芳烃项目塔器内件(包2)招标采购所需塔器内件2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622-4803-5357-B1
2.项目内容:20200520中石化九江分公司芳烃项目塔器内件(包2)招标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板式塔成套内件\Φ5400 浮阀 45 06Cr13+Q235B1.00套包1-塔器内件22板式塔成套内件\Φ1400 浮阀 20 06Cr13+Q235B1.00套包1-塔器内件23板式塔成套内件\Φ5400 浮阀 75 06Cr13+Q235B1.00套包1-塔器内件24板式塔成套内件\Φ800 浮阀 15 06Cr13+Q235B1.00套包1-塔器内件25板式塔成套内件\Φ4200 浮阀 61 06Cr13+Q235B1.00套包1-塔器内件26板式塔成套内件\Φ2800 浮阀 40 06Cr13+Q235B1.00套包1-塔器内件27板式塔成套内件\Φ4200 浮阀 55 06Cr13+Q235B1.00套包1-塔器内件2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5月31日、九江分公司芳烃项目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的,提供外购、外协产品的分供方信用认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总利润需大于0,并提供2016、2017、2018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 4.招标技术文件和《附件1:板式塔水力学计算书》中规定的塔器最小内径以及塔盘形式、数量、间距、溢流数量为投标方必须遵守的设计依据,不得变更。投标人可以根据工艺计算和自身工程经验,适当增加塔器内径,但须在开标前提出偏离。 5.5-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资质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其投标技术的塔盘及其间距在芳烃装置直径不小于4.8米大型塔器塔内件有成功应用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2020年4月30日)须有炼油化工装置至少5套直径不小于5.4米大型塔器塔盘制造业绩;投标人需与本次投标的专利/专有技术方有合作业绩。 6.5-2.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其投标的技术和产品满足以上业绩条款的合同复印件和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专利/专有技术方授权委托书(针对本次标的)。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5月27日8:00时至2020年6月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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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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