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2020年度信息安全系统评测及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2020年度信息安全系统评测及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YT20202000175ZB),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信息安全系统评测及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服务内容主要包含, IDC/专线/CDN/云/域名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评测为7个机房/业务节点的系统功能、数据抽查测试;4个机房/业务节点的新建(扩容)测试;系统运行、覆盖及保障情况巡检2次;接入资源核查1次;信安技术手段相关咨询服务1次;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4个业务/系统。
1.2采购预算金额:116万元(不含税)。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止。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不含税总价投标限价116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或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最新的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2资质类证书或授权书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有效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
2.3 财务\业绩\信誉要求
2.3.1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
1)同类项目指:信息安全系统评测及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
2)至少提供一份同类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未体现具体金额的框架合同以该框架下的订单或结算凭证累计金额为准。
3)须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3.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2017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串通投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其他要求
2.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2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投标人于2020年5月28日00时00分至2020年6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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