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通信服务分公司2025年代维维护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LJTFZB250006),招标人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通信服务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1.采购估算金额为未含税700.00万元人民币,税率6%,预算费用包括汽车租赁费、车辆保险、车辆养护维修全部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基站维护车辆租赁服务,车辆主要包括:工程抢救车皮卡车、微型货车、微型面包车等,预计220台。服务地点为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牡丹江、鹤岗、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黑河、地市市区及郊县。
3.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2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2人。
序号 | 业务范围 | 实施地域 | 中标份额 |
1 | 维护车辆租赁 | 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牡丹江、鹤岗、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黑河、地市市区及郊县 | 60% |
2 | 维护车辆租赁 | 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牡丹江、鹤岗、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黑河、地市市区及郊县 | 40% |
4.签约方式:框架+订单。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框架协议到期前,若框架额度未执行完毕,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将框架协议有效期延长。
6.付款方式:根据考核按月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
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投标一览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能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3租赁车辆应保证车况良好,满足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车辆行使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4租赁车辆必须购买齐全车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座位险(每座50万),不计责任免赔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通建总部或本项目采购人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通建总部或本项目采购人列入投标人黑名单名录的企业;
(11)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
(12)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25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