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2-28 17: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勘察(项目编号:lszw20250228002)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2024]15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2.2项目内容及规模: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1167.2h㎡,岸线整治总体修复2929m等。。招标控制价1,958,679.5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5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勘察;标段编号: lszw20250228002001;标段类型: 勘察;控制价:1958679.5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珊瑚礁修复工程的详细勘察工作;新村潟湖口门砂质岸线修复与海岸防护工程、黎安镇区砂质岸线修复工程、曲港河入海河口综合治理工程、老田溪入海口微地形改造与鸟类栖息地构建工程、山牛港口门疏浚工程的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工作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投标人或符合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 2 家;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年02月28日 16时57分至2025年03月07日 23时59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勘察):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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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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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2025-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