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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新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华社短视频智能生产与聚合分发项目子项一:短视频专线内容建设—《新青年》栏目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5-28
受新华新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华社短视频智能生产与聚合分发项目子项一:短视频专线内容建设—《新青年》栏目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华社短视频智能生产与聚合分发项目子项一:短视频专线内容建设—《新青年》栏目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WKZB2011BJR3003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畅、张艺飞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94345、68494325、150012009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华新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联系方式:86-10-880535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畅、张艺飞 010-68494345、68494325、1500120097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大厦D2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简要要求

1

线下活动、演播室及跟拍外拍素材摄制

(1)服务期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城市组织不少于4场线下大型集中摄制活动(现场观众至少500人)。活动所录制内容经过采购人审核可用于制作周播节目演讲视频。

(2)嘉宾须在演播室进行采访录制的演讲视频。演播室所录制内容经过采购人审核可用于制作周播节目演讲视频。

(3)以纪录片手法拍摄人物故事的纪录视频,主要采取人物跟拍、外拍纪录拍摄等方式。

2

融媒体产品制作

(1)制作线下活动宣传片4期,每期时长不少于3分钟。

(2)将摄制的线下活动、演播室内演讲和跟拍、外拍的纪录片素材制作成周播节目视频。周播节目视频数量为不少于52期(每期2条,共计不少于104条)。

(3)单期节目海报配图等物料制作。

3

品牌运营及推广

进行微博、微信、抖音等品牌账号的运营及品牌推广。

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为13个月,进度计划如下:

(1)、合同签订后2周内,完成项目对接、论证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第一次线下大型活动的组织和摄制。

(2)、合同签订后的第2个月起,按期完成周播节目视频及其它相应融媒体产品的制作,并逐步推进剩余线下大型活动和演播室、跟拍外拍摄制工作。拍摄加工制作服务项目应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完成绩效指标,并交付项目组验收。

(3)、品牌运营推广服务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给出方案,提交采购人审核并安排人员在第一期节目上线前到位,相关工作需提供数据截图交付项目组验收。

交付地点:北京:宣武门西大街57号新华新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0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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