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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李屋拦泥库改造提升工程环境风险综合调查评估技术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06
项目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李屋拦泥库改造提升工程环境风险综合调查评估技术服务(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李屋拦泥库改造提升工程环境风险综合调查评估技术服务(第二次)(招标编号:04-06-04A-2025-D-E03396C01),招标人为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李屋拦泥库改造提升工程环境风险综合调查评估技术服务(第二次)

2.2 招标编号:04-06-04A-2025-D-E03396C01

2.3 招标控制价:95万元(含税)

2.4 招标内容:按照国家、地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及导则标准要求,制定李屋拦泥库库区及周边水文地质勘察任务书,开展污染源调查、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系统评估废水渗漏对地下水环境和周边敏感环境受体造成的风险,并提出针对性的风险管控建议,编制完成《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李屋拦泥库改造提升工程环境风险综合调查评估技术服务(第二次)报告》,为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李屋拦泥库改造提升工程的防渗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 服务期限:按照招标人服务时间要求,资料齐全确认无误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李屋拦泥库改造提升工程环境风险综合调查报告》编制。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环境风险综合调查评估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定一名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提供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投标函)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投标函)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地下水或土壤污染调查/排查、环境风险评估、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类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内容、项目金额、签订时间及双方的落款盖章)。若合同中内容不符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全或证明材料缺漏等其他情况,不予认可。

3.4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类或水工环类(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

证明材料要求:①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②提供团队成员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投标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50311,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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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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