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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哈尔滨分行保洁及办公楼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3-0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哈尔滨分行保洁及办公楼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哈尔滨分行保洁及办公楼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ZZ50404FW00020038

1.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1.4招标人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洛街

1.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最高投标限价:保洁人员每人每月服务费上限不超过2600元(含税);城区支行万能工服务费每人每月上限不超过3800元(含税);县域支行万能工服务费每人每月上限不超过2800元(含税);城区支行更夫服务费每人每月上限不超过1500元(含税);县域支行更夫服务费每人每月上限不超过2600元(含税,24小时);司炉工服务费每人每月上限不超过3500元(含税,服务期限6个月)。

1.7本次招标内容为:哈尔滨分行辖属中心(实物中心、账务中心)、支行本部办公楼、营业网点、离行自助银行,保洁及办公楼委托管理服务。

1.8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分方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至多5家服务单位。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服务周期:1年

(4)实施地点要求:哈尔滨分行辖属中心(实物中心、账务中心)、支行本部办公楼、营业网点、离行自助银行所在地址。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4)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3月-2025年2月)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3月-2025年2月)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13)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提供服务范围及人员配备情况说明)

(14)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服务能力。(提供服务范围及人员配备情况说明)

(15)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内至少两年利润表,且净利润不为负数。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其中一年净利润为正,如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具有健全的财会制度和足够的经济实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16)供应商经营场所房产证明,非自有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3.2发售地点:邮箱获取。

3.3发布媒介及发售方式:

本项目将在以下渠道发布:()。

发售方式为: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发送招标公告中所需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上传)至电子邮箱yw2@zzgj.net.cn获取招标文件,发送邮件成功后请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魏工,18545241973)确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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