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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8-14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DYZB(W)-公-201716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 8260927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方式:秦先生 0451- 826092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褚先生 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0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大顺街2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DYZB(W)-公-2017166 

三、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6,912,750.00元。

四、招标内容:(具体参数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水驱动排烟机等装备

              第二包:外封式堵漏袋等堵漏装备

              第三包:热像仪等侦检装备

              第四包:移动照明灯组等灯具

              第五包:躯体固定气囊等装备

              第六包:水带

              第七包:便携式移动(泡沫)炮等装备

              第八包: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第九包:湿式救援服等装备

              第十包:蛇眼生命探测仪等装备

              第十一包:待机架

注:本项目11个标包不得兼投。

五、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交货(使用)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如经销商投标,须获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只能授权给唯一一个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投标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1.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本项目投标人还须满足的其他要求:

5.1第二包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堵漏装备检测报告;

5.2第三包供应商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人体生命探测器检测报告、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消防用红外热像仪检测报告;

5.3第四包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袖珍防爆工作灯、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检验报告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防爆合格证;

5.4第六包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20-65型水带、25-65型水带、25-80型水带检验报告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5.5第七包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移动式消防水炮检验报告;

5.6第八包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检测报告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压力平视显示装置防爆合格证。

6、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有意向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查看公告,如确定报名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17年08月14日至2017年08月18日9:00-11:00,13:30-15:30。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凡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2017年08月14日至2017年08月18日9:00-11:00,13:30-15:30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授权委托人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近六个月以上,2017年02月—2017年07月)、报名成功页面网页截图、厂家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十、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及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09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开标大厅。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cgp.c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218.8.25.229:8003)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451- 82609274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 系 人:褚先生                           

电    话: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07

传    真:0451-82322152、82346678、82342678转8014

邮政编码:150090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3)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如经销商投标,须获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注: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只能授权给唯一一个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投标报名先后顺序为准。(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5、本项目投标人还须满足的其他要求:5.1第二包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堵漏装备检测报告;5.2第三包供应商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人体生命探测器检测报告、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消防用红外热像仪检测报告;5.3第四包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袖珍防爆工作灯、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检验报告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防爆合格证;5.4第六包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20-65型水带、25-65型水带、25-80型水带检验报告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5.5第七包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移动式消防水炮检验报告;5.6第八包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检测报告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压力平视显示装置防爆合格证。6、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1.2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18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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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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