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建设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建设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5年03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警院项目采购-2025-3
2、项目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建设平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80000.00元
最高限价:678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警院项目采购-2025-3 |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建设平台项目 | 680000.00 | 678000.00 |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科研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系统1套、笔记本电脑2台
5.2 磋商范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科研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建设平台项目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升级(如有)、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
5.3 交货期:90日历天;
5.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6质保期:3年;
5.7标包划分:共分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主管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等,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3.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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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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