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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贵港覃塘国擎科技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3-11


广州发展贵港覃塘国擎科技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广州发展贵港覃塘国擎科技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广西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08-450819-04-01-525108),项目业主为广西隆安穗发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贵港覃塘国擎科技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757184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丽霞、陈建聪、杨富康  联系电话:020-66341910、020-66341233、020-6634185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37850890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石卡园区滨江中路与石岗四路交汇处燃情湾水上主题乐园。

本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运维设施完成当地电网所要求的全部并网检测、现场测试及性能验证等,拟采用10kV电压并网,采用“全额上网”发电模式 ,最终接入方式以电网批复方案为准。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拟将光伏组件安装在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石卡园区滨江中路与石岗四路交汇处燃情湾水上主题乐园,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为 8.51382MWp。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光伏组件、直或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升压变压器、10kV开关柜、二次设备等设施。

3、计划工期:进场 10 天内提交开工报告,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完成设计图纸评审;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并网并取得全容量并网意见单。正式开工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各自分工对应资质情况)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A、B)的资质:

A: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

B: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指联合体成员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光伏电站设计或施工业绩(根据成员方在本项目承担的任务确认业绩类型要求)[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1)本条要求仅对联合体投标适用,独立投标不需提供。如联合体成员方负责设计任务,则提供设计业绩;如成员方负责施工任务,则提供施工业绩;(2)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6、投标人拟委派人员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任务方委派):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安全员资格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

7、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工作任务(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

六、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3月11日19时00分。

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4月1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2、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需完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的线上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购买。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完成了线上投标登记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3月11日19时00分至2025年3月24日17时00分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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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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