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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险大厦十四层、十六层装修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5-03-21
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保险大厦十四层、十六层装修改造项目(EPC)(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2-10-04A-2025-D-E04694)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苏保险大厦十四层、十六层装修改造项目(EPC)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江苏保险大厦十四层、十六层装修改造,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部相关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工程。

2.4.项目预算:330.67万元(含税)。其中,建安费用限额316.43万元(含税),设计费限额14.24万元(含税)。

2.5.计划工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天内。

2.6.建设地点:江苏保险大厦十四层、十六层。

2.7.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1月-12月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如为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六个月的税收凭证和2024年1月以来任意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3.6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特殊行业资质要求:

3.9.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质条件: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9.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时间起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人员1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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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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