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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桩基础检测(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3-28

“哈尔滨市天昊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桩基础检测(二次)”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桩基础检测(二次)

2.项目编号:哈产委采﹝2025﹞第0159号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服务内容:1#楼、2#楼、3#楼、4#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S1#、地下车库。

完成项目桩基础检测的所有工作。包括完整性检测和静载试验,试桩方案编制,桩基检测数据的计算分析与结果评价、信息反馈,编制完整检测报告等。

5.工期:计划工期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3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6.建设地点: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哈南十一路与哈南第十二大道交口东北侧

7.预算金额:342000元

8.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核定的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检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询比文件。

三、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及方式

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7日9时00分至2025年3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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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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