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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环投集团2025年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31

重庆环投集团2025年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环投集团2025年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环投集团2025年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因生产经营需要,拟购置16辆增程式皮卡车。

2.3采购内容:包含车辆本身及全车玻璃贴膜、脚垫、灭火器、急救包、反光背心、三脚架、充电桩(功率7KW)和相关安装服务、运输、装卸、调试、上牌、交付。采购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供货地点: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

2.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车辆购置税资料提供、上户、车辆交付,具备上路条件)。

2.6质保期:

2.6.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应提供整车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期,若厂家质保高于国家标准的,以厂家质保为准。

2.6.2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家授权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出现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等相关不适宜参与本次投标的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具有车辆销售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2)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1)投标人2022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3)至(10)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5)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6)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全部内容(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5年03月31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须与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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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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