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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瀛海大厦外墙干挂石材花岗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6-01

蓬莱市瀛海大厦外墙干挂石材花岗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蓬莱市瀛海大厦外墙干挂石材花岗岩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蓬莱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蓬莱市瀛海大厦外墙干挂石材花岗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蓬莱市瀛海大厦外墙干挂石材花岗岩采购项目,该项目具体地点位于蓬莱市创发新区东侧,西安路西、北京路南。占地面积21亩,总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37547.06平方米,总高度为49.8m,共12层,为装配式钢结构。外墙装饰幕墙主要采用干挂天然石材饰面,面板采用30mm厚白麻花岗岩荔枝面石材,幕墙设计年限25年。

2.2供货期:自接到招标方生产任务后10天内开始供货,投标人可在40天内供货完毕,不得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因供货延迟影响工程建设所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供货地点:合同签订后,供货方在收到需方计划后按需生产并供应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期间发生运费、卸货费均由供货方承担。因产品质量原因产生退换货时,期间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均由供货方承担。

2.3招标范围:投标人须完成蓬莱市瀛海大厦外墙干挂石材花岗岩的供货、验收及保养服务等全部工作。

2.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自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付款方式:货物运至施工现场经复检(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报告为准)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完成验收合格且经审计部门审核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最终结算价格按照蓬莱市关于政府投资工程有关审计规定,以财审部门审计定案为准。未出具审计定案价格之前,采购人拒付相关款项不视为违约。

2.7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4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质保期)。

2.8有关说明

2.8.1货物所需的原材料、外协、配套、外构件等均由供货商负责。

2.8.2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货物的服务工作,要求到达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均应免费提供遗漏的货物。

2.8.3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标准工况下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在进行设计和制造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该产品生产国的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2.8.4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产品质量,复检时,必须满足《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采购人将对所供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无论检测合格与否,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凡检测或抽查不合格者,全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负责免费更换,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8.5投标人必须保证货物的来源合法;在货物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该货物产品合格证书和商检证明等证明材料。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中标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

2.9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招标内容的数量或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在财政部门批准后,按中标单价相应调整总价,最终按实结算。

2.10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持有合法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3.6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7所投石材须具有市级及以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质量认证证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6月2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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