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平乡新康村发展类村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操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2025 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平乡新康村发展类村庄建设项目已由陇西县农业农村局陇农发【2025】5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和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包括: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油房河社、康家河社硬化场地3000平方米;在新庄河社、康家河社安装安全防护设施300米;在康家河社修建片石浇筑护坡400 米:在新庄河社、康家河社铺设渗水砖600平方米,道牙1000米;在油房河社、川子地社砂化产业路 3.1千米(宽3.5 米);在新庄河社修建过水路面一处(长20 米、宽3.5米、铺设涵管3根);进行水毁道路维修及边沟修整2500米。二是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整治村内社道残垣断壁990米;修建垃圾池7个;购置垃圾箱 50个。
2.2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3招标范围: 经批复的实施方案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25年04月28日开工,2025年06月07日完工,工期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企业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4.1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陇西分公司(陇西县巩昌镇石头巷5号)。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6日(08时30分~12时00分,15时00分~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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