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儿科门诊负压改造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XM2020-215-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53796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0592-5379655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儿科门诊负压改造的采购项目;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均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1.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均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2、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业行政2440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12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1日 19:00 至 2020年06月0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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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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