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可视化展示系统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可视化展示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50419A008
2.2 招标项目名称:可视化展示系统。
2.3 数量:可视化显示系统一套。
2.4 主要功能要求:提供LED显示屏、屏控系统、音响系统、中控系统,提供可视化展示系统整体集成调试及人员培训服务,保障可视化展示系统整体功能满足用户需求,可统一控制各屏的显示界面按需分割、画面内容流畅切换,实现各屏音响单独按需控制等,确保用户能够通过统一管控方式实现不同需求的内容展示。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合同签定后1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签订的300万元及以上的LED音视频系统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金额、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负面清单禁入期限内(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纪录,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3.5 其它要求: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LED显示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制造商不低于3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若所投主要设备(LED显示屏)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平台(网址:,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10-8639711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从平台下载标书款电子发票),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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