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0733-20080950
北京首开方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分公司芳城园一区、二区、三区,芳古园一区、二区,二分公司芳群园一区、二区、三区、四区,芳星园一区、二区、三区公共秩序维护服务项目资格预审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首开方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安服务公司均可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现将该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简介
北京首开方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一分公司芳城园一区、二区、三区,芳古园一区、二区,二分公司芳群园一区、二区、三区、四区,芳星园一区、二区、三区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进行招标,现介绍项目基本情况:
一分公司芳城园一区、二区、三区;芳古园一区、二区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地区。管理总面积65万平方米,园区共有住宅楼39座,其中城一区4、5、6、9、10甲、12、14号楼,城二区3、4、5、6号楼,城三区2、3、5、12、14、15、16、18号楼,古一区13、21、23、27、17号楼,古二区1、5、7号楼为高层住宅,城二区8、9、10、11、12、13、14号楼,城三区6、8、9号楼,古一区14、20、22号楼为多层楼,属我物业公司管辖范围内。二分公司芳群园一区1、4、5、12、13号楼为高层,6、8、10号楼为多层,芳群园二区1、2、5、8、20号楼为高层,12、14、15、17、19、22、24、26、27、29号楼为多层,芳群园三区12、15号楼为高层;芳群园四区1、3、5、6、8、9、23号楼为高层,12、13、14、15、16、17号楼为多层,芳星园一区4、8、9、12、13号楼为高层,芳星园二区1、8、10甲、10乙、15、17、18、19、20、21号楼为高层建筑,芳星园三区1、3、5、6、7、9、20、20甲、24号楼为高层建筑,23、25、26、27、29号楼为多层建筑,管理总面积89万平方米。
要求根据项目情况合理配置公共秩序维护巡逻岗人员(不包含园区出入口岗位),服务范围包含对管理范围内的公共秩序维护;楼内外公共区域、重点部位巡视、消防设施的巡视、检查、安全管理;制止未经允许的商贩、企业进入小区叫卖、商业宣传、施工作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2.招标范围
北京首开方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分公司芳城园一区、二区、三区,芳古园一区、二区,二分公司芳群园一区、二区、三区、四区,芳星园一区、二区、三区管理范围内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3.申请人资格
合格的申请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保安服务公司,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和技术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
2) 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 申请人在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证明,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查询并打印相关信息。
4) 申请人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45岁以内)应具有相关从业经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保安员》资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物业公司及联合体参与。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
*以上要求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申请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被接受。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申请人如需邮寄纸质资格预审文件,需另付邮寄费100元。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2获取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