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2020年8月-2022年12月专卖废弃物处理相关业务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以 HNSJ-202005GY-2330010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卖废弃物处理相关业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郴州卷烟厂专卖废弃物处理相关业务,包括:(1)卷烟生产过程中相关的废弃原、辅料打包、过磅、搬运装卸(含出入库、码放、装卸、转仓等);(2)废弃烟支的破废、原辅料分开打包、搬运。(3)其他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临时性业务(如车间、仓库废弃原、辅料收集现场及时清理、清扫等)。(4)对全年卷烟生产、仓储所产生的废弃物,含废弃烟叶、烟梗、油烟支、破废料等进行装卸、运输、销毁处理。
预计服务周期:2020年8月1日-2022年12月31日(29个月),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2018或2019年度(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所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中无不良记录。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②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③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为本公司员工缴纳5人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或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材料)、医疗保险(或个人缴纳新农合材料)。
④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8)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平台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3日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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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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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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