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T集团贷款业务诉讼代理律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T集团贷款业务诉讼代理律师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7-2560SCCHN001
三、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四、采购人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一至四层
五、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琛之 010-8392 3369
六、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9.175万元,其中基本代理费为固定金额10万元;成功报酬根据实际收回债权按照差额累进方式计算,成功报酬最高不超过169.175万元人民币。若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上述预算,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项目采购内容: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九、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不属于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特殊资格要求:
1.专业资质要求:律师事务所应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依法注册成立,并正常通过年检,持有效执业许可证。
2.其他要求:本项目拟派的主办律师及团队成员均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主办律师应为合伙人律师,需提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名单。
(三)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四)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六)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
(一)发售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8日(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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