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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氢氧化钠打捆采购(3年)招标公告
2020-06-0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氢氧化钠打捆采购(3年)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SHDL2020060201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进度

上海电力氢氧化钠打捆采购(3年)

按照公司一次招标采购、分期生效实施的原则,本次招标范围为3年时间内上海电力下属电厂预估总供应量,合同按照一年一签的原则签订。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招标范围

技术规格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文件价格(元)

2020-HD-SHDL-0000-1-0014-1/2

上海电力氢氧化钠打捆采购(3年)

1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吴泾热电、吴泾发电、上电漕泾、漕泾热电、外高桥电厂氢氧化钠(3年)的采购,包括相应的供货、运输、安全保证、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按照公司一次招标采购、分期生效实施的原则,本次招标范围为3年时间内上海电力下属电厂预估总供应量,合同按照一年一签的原则签订。

吴泾热电、吴泾发电、上电漕泾、漕泾热电、外高桥电厂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上海电力氢氧化钠打捆采购(3年)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经营状况良好;

6. 近三年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专项资格要求:

8.1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包括相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经营、批发;

8.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标段相应产品;

8.3投标人或受委托的第三方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的提供委托运输协议等文件;

8.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产品生产厂的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包括本标段相应产品。

9.业绩要求:必须具有近5年内至少2个上海地区同等规模及以上电厂同类产品2年及以上的供货业绩,信誉良好,无安全质量问题及相关商务纠纷等问题,且已证明安全可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付款凭证(或用户证明)等)的复印件和有效的用户证明(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62日至202068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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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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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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