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铜矿西部矿段-20、180中段补充地质勘查项目工程(Ⅲ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0-ZB0072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 玉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铜矿西部矿段-20、180中段补充地质勘查项目工程(Ⅲ标段)(招标项目编号: 0120-ZB0072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铜矿西部矿段-20、180中段补充地质勘查项目工程(Ⅲ标段)
2.2项目类型: 工程
2.3项目概况: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地理坐标东经101°39′,北纬24°06′,在紧靠哀牢山脉东侧的戛洒江(红河、元江上游)东岸。矿区往东有公路通往新平县城(74km)、玉溪市(158km),昆明市(228km),往西有公路至楚雄市(170km),对外交通方便。
本项目为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铜矿西部矿段-20、180中段补充地质勘查项目工程(Ⅲ标段),项目概算投资1961万元。
2.4项目地点: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大红山铜矿井下
2.5招标范围: 掘进工程:4096.68m/48889.03m³,排碴工程:49312.53m³/145472t(包含转角扩刷方量和挑顶方量),锚杆支护12290棵,锚网喷支护385.86m³,素喷支护578.81m³主要工程内容为:探矿沿脉2条沿脉规格为:4m×3.6m(宽×高);探矿穿脉16条,规格3.4m×3.4m(宽×高)14条,规格4.0m×3.6m(宽×高)2条;装碴硐室3个,装碴硐室规格为:4m×3.6m(宽×高);通风联道6条,规格4.0m×3.6m(宽×高)3条,规格4.0 m×4.3m(宽×高)3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以上工程量为设计工程量,仅作为招投标及评标参考,不作为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计算的依据,工程量以实际验收合格为准。(注: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图纸,投标人若需要纸质版的自行复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连续近三年(2016年以来)经审计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工作,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4)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http://zxgk.court.gov.cn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http://yn.gsxt.gov.cn 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中铝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以评委会检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书面承诺无行贿、受贿、造假等不良行为记录,同时承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违约事项,未受到重大违规、违法处罚”,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有效期内;
(5)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6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矿山工程项目,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担任项目经理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若为省外企业的,必须作出书面承诺,在中标后、开工前需取得云南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或向投标所在地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外包工程概况和本单位资质等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并提供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从业人数的3%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达不到3人的,以3人为最低限,其中至少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5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比例不低于100%;施工人员稳定率不低于90%。
3)禁止投标人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在工程招投标时,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的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区域为无轨采矿工艺区域,投标人必须配置并使用符合生产使用要求的无轨液压凿岩台车(不少于3台其中1台为备用)、锚杆台车(1台),出碴设备必须使用符合生产使用要求且有矿安标志的设备,配置数量必须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及工期要求,同时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材料。投标人须对无轨设备和人员的配置情况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人不配备无轨液压凿岩台车、锚杆台车设备或工程技术人员(具有测量资质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配置不足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0年6月2日9:00至 2020年6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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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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