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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义委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监理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义委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监理标段招标
2020-06-02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义委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由尚志市人民政府以尚政综【2019】15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尚志市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债券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尚志市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义委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监理;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78418.38平方米(含地下200.71平方米)。

(3)工程建设地点:尚志镇尚义委;

    (4)工程投资总额:197151836.9元人民币;

    (5)计划工期: 2020年7月13日-2021年12月31日,536 日历天

(6)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的全部内容;

(7)监理控制价:582632.1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其以上资质;监理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1.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土建监理工程师2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为准)。

3.5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3.6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6月2日17时00分至2020年6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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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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