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2025年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卫生和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卫生和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L250307-GT440105-9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3,3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生物安全柜):
采购包预算金额:95,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生物安全柜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2(放射卫生监测仪器):
采购包预算金额:137,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2-1 | 核仪器与核辐射探测器 | χ、γ辐射剂量率仪(防护级)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是 |
2-2 | 核仪器与核辐射探测器 | χ、γ辐射剂量率仪(环境级)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2-3 | 核仪器与核辐射探测器 | 个人剂量报警仪 | 4台 | 详见第二章 | 是 |
2-4 | 核仪器与核辐射探测器 | α、β表面污染仪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2-5 | 核仪器与核辐射探测器 | 标准水箱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生物安全柜):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包2(放射卫生监测仪器):本采购包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生物安全柜):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采购包2(放射卫生监测仪器):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2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国瑞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邮箱:gdgr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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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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