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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对门山、沙朗乡、西翥街道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4-16
(发布时间:2025-04-15)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对门山、沙朗乡、西翥街道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000645-25ZB0375 项目类型: 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 项目实施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境内 招标人: 国投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 (一)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 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拟建设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对门山,场址现状为山地。本工程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东经102.7161°,北纬25.2191°,距离五华区中心距离约15公里,距离昆明市中心距离约为42.5公里。本工程规划建设容量为50MW(59.57952MWp),同时本项目新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配套的7MW/14MWh储能(对门山5MW/10MWh,沙朗2MW/4MWh),储能设施不建设仅预留场地,布置于升压站内,新建1台70MVA主变(对门山50MW,沙朗乡20MW)。光伏场区所发电量经就地箱变升压至35kV,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光伏场区110kV升压站35kV段,经主变压器升压至110kV后以1回线路送出。 (二)沙朗乡光伏发电项目 沙朗乡光伏发电项目拟建设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沙朗乡,场址现状为山地。本工程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2.7162°,北纬25.1722°,距离五华区中心距离约11公里。本工程规划建设容量为20MW(23.67904MWp),同时本项目与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共用一座110kV升压站,通过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共建110kV升压站35kV段。 (三)西翥街道光伏发电工程 西翥街道光伏发电工程拟建设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场址现状为山地。本工程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2.6205°,北纬25.1818°,距离五华区中心距离约15公里,距离昆明市中心距离约为41公里。本工程规划建设容量为120MW(145.824MWp),同时本项目新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配套的12MW/24MWh储能布置于升压站内储能设施不建设仅预留场地。新建1台120MVA主变。光伏场区所发电量经就地箱变升压至35kV,通过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光伏场区110kV升压站35kV段,经主变压器升压至110kV后以1回线路送出。 其他: 项目公司为云南昆明五华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标人须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
第1个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标段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对门山50MW、沙朗乡20MW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编号: 000645-25ZB0375/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4-15 17: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22 17: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 2025-05-09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工期(天): 150 开标地点: 工期说明: 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光伏组件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供货设备运抵现场后的其余所有工作由中标人负责,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合同价格中。 标段Ⅰ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部分土地流转协调(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外直流电缆、低压交流电缆、35kV高压电缆通道及桥架由投标人负责办理,招标人按相应金额支付政府)、施工图设计(含工程试桩)、竣工图绘制,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试验、验收、试运行及工程档案整理移交等全部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完成项目建设所有支撑性文件办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9),110kV升压站设备、材料采购、110kV升压站工程施工、光伏场区补充勘察,临时设施(如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等),投标人因施工引起原有路面受损修复、永久道路修建、光伏场区道路修建。水保、环保、消防、安全、职业病五个“三同时”、电能质量监测等所有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包含电站水保设施、植被恢复等项目实施,以及在质保期内的消缺工作,并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移交。临时用地的协调、土地租赁、拆迁、移坟、场地平整、设备材料接收、卸货、现场管理、二次搬运、其他建设所需的所有工作及费用均包含在合同范围内。 标段间分界点:标段I和标段II为独立的升压站及光伏场区,两标段施工界面无交叉。 各标段与送出线路工程分界点:对门山光伏电站升压站、西翥街道光伏电站升压站与送出线路分界点为升压站龙门架(含龙门架建设)。 本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初步设计开展施工图设计,投标人设计优化需经招标人同意。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项120MW及以上光伏项目(须包含光伏场区和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合同业绩(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可提供合同对应发包人盖章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联合体形式的合同,投标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供应商其他要求: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Ⅰ、标段Ⅱ的顺序进行评审,投标人若已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面标段评标的时候只参与打分,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至少具有1项120MW及以上光伏项目(须包含光伏场区和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可提供合同对应发包人盖章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须附项目经理连续三个月(2024年11月及以后)社保缴纳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第2个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标段Ⅱ: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120MW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编号: 000645-25ZB0375/02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4-15 17: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22 17: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 2025-05-09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工期(天): 150 开标地点: 工期说明: 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光伏组件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供货设备运抵现场后的其余所有工作由中标人负责,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合同价格中。 标段Ⅱ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部分土地流转协调(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外直流电缆、低压交流电缆、35kV高压电缆通道及桥架由投标人负责办理,招标人按相应金额支付政府)、施工图设计(含工程试桩)、竣工图绘制,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试验、验收、试运行及工程档案整理移交等全部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完成项目建设所有支撑性文件办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9),110kV升压站设备、材料采购、110kV升压站工程施工、光伏场区补充勘察,临时设施(如施工临时用电协议等),投标人因施工引起原有路面受损修复、永久道路修建、光伏场区道路修建。水保、环保、消防、安全、职业病五个“三同时”、电能质量监测等所有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包含电站水保设施、植被恢复等项目实施,以及在质保期内的消缺工作,并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移交。临时用地的协调、土地租赁、拆迁、移坟、场地平整、设备材料接收、卸货、现场管理、二次搬运、其他建设所需的所有工作及费用均包含在合同范围内。 标段间分界点:标段I和标段II为独立的升压站及光伏场区,两标段施工界面无交叉。 各标段与送出线路工程分界点:对门山光伏电站升压站、西翥街道光伏电站升压站与送出线路分界点为升压站龙门架(含龙门架建设)。 本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初步设计开展施工图设计,投标人设计优化需经招标人同意。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项120MW及以上光伏项目(须包含光伏场区和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合同业绩(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可提供合同对应发包人盖章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联合体形式的合同,投标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供应商其他要求: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标段Ⅰ、标段Ⅱ的顺序进行评审,投标人若已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面标段评标的时候只参与打分,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至少具有1项120MW及以上光伏项目(须包含光伏场区和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可提供合同对应发包人盖章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须附项目经理连续三个月(2024年11月及以后)社保缴纳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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