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2025年度风电光伏
一体化工程异地治沙项目(五至八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2025年度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异地治沙项目(五至八标段) 已由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2025年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科尔沁右翼中旗林业和草原局,资金来源为中广核异地治沙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2025年度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异地治沙项目(五至八标段)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及建设地点 | 招标 范围 | 控制金额 (万元) |
五标段 |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2025年度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异地治沙项目五标段 | 详见招标清单 |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1150.1786 |
六标段 |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2025年度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异地治沙项目六标段 | 详见招标清单 |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1165.4105 |
七标段 |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2025年度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异地治沙项目七标段 | 详见招标清单 |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62.5822 |
八标段 |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2025年度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异地治沙项目八标段 | 详见招标清单 |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330.6618 |
2.建设地址:科右中旗;
3.计划工期:3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养护期3年(含新工养护)。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清单;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企业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网站查询结果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提供职称证及劳动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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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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