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有机肥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50806HW000100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有机肥采购已由哈农复【2025】1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有机肥采购
2.2建设地点:通河县清河镇清河村、漂河村、新兴村、二道河村、西北河村,涉及1个乡镇5个行政村。
2.3建设内容:农田地力提升工程16947.97亩。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总工期200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要求。
2.6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837.2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以上颁发的肥料正式登记证及相关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3.2信誉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2.3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17时00分至2025年4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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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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