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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合肥市华地紫园小区改造工程项目[AHZT-2025-10237]-招标公告
2025-04-17

2025年合肥市华地紫园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合肥市华地紫园小区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AHZT-2025-10237),招标人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园社区服务中心香樟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园社区服务中心香樟社区居民委员会华地紫园小区改造工程

1.2招标内容:合肥市华地紫园小区改造工程,主要有消防配件、应急安全指示灯、防火门、电梯顶板、风幕机、天台入户门等改造。

1.3预算金额:203043.00元(含税)。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1.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1.7质量要求:合格。

1.8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要求。

1.9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2年,涉及防水保温不少于5年。

1.10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03043.00元,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1)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对应等级认定企业资质)。

2.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合同业绩: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4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签署的至少1份类似(消防施工业绩)项目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业绩累计金额须不低于20万元(含税)人民币;

2)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采购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内容;

3)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4)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业绩金额以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子合同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能够或承诺按税率要求开具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包或转包。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4171800分至2025423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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