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分公司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分公司保安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TC259X07T/01/02)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分公司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2、 采购编号:TC259X080/01/02
3、 采购内容及预算:本项目为“鹰潭邮政安保服务”外包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书”。项目年预算为46.63万元,月最终支付费用按“Σ〖标包中标含税时薪单价*8小时*30天*实际网点数-考核金额〗”据实结算,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的数量。
序号 | 标包 | 单位 | 时薪限价 | 网点数 | 总金额(万元) |
1 | 标包一 | 贵溪分公司 | 15.42 | 5 | 25.91 |
2 | 标包二 | 余江分公司 | 15.42 | 4 | 20.72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4、 标段划分(分包)方式: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标包一为贵溪分公司,标包二为余江分公司,可兼投兼中。
5、 其他内容:
5.1 费用构成:本项目外包服务单价为包干单价,即外包服务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外包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服装费、福利费、保险费、交通费、食宿费、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5.2 付款方式:乙方(指供应商,后同)应于当月10日前,向甲方(指采购人,后同)提交上一月度外包服务考核材料;甲方收到材料后5日内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及上一月度外包服务费金额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核对无误后予以盖章确认,并与发票一同提交给甲方。若乙方有异议,应在5日内书面提出;若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同意。乙方按时提出书面异议的,甲乙双方应再次核对,核对仍达不成一致时,以甲方考核评价结果为准。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等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考核扣款)及赔偿金,甲方可以从结算费用中直接扣除。因双方核对考核情况而造成付款逾期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若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同意。乙方按时提出书面异议的,甲乙双方应再次核对,核对仍达不成一致时,以甲方考核评价结果为准。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等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考核扣款)及赔偿金,甲方可以从结算费用中直接扣除。因双方核对考核情况而造成付款逾期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5.3 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成交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需向需求单位(合同签订甲方)提交预估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返还。
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履行职责或服务质量考核情况未能达到采购方要求,在采购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的,采购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①成交供应商每出现1次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采购方扣罚履约保证金的10%;
②成交供应商累计出现3次或以上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采购方有权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③成交单位弃标或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行为,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4个月
5.6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6、 供应商资格条件:
6.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响应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2 供应商须具有被授予合同的履约能力。
提供: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银行保安服务外包)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近3年的继往同类(银行保安服务外包)业绩合同,并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
6.3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缴纳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6.4 供应商须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成交后,在与采购方签订合作协议时,自愿遵守采购方向成交人提出的业务外包安全管理责任及相关规定;
(3)成交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逐项出具承诺书。
6.5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供应商 声 明 函 或 响 应 截 止 日 前 本 单 位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6 限制响应情形:
(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西邮政分公司或鹰潭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并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提供:供应商出具非联合体响应申明函。
6.8 供应商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提供:供应商出具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 采购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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