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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8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市分公司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TC259X07X/1-13

3、采购内容及预算:采购预算643.671万元/年,本次采购为工时单价采购,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工作量,最终支付费用按“Σ〖中标工时单价(含税)×实际服务工时〗”据实结算,具体采购项目详情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附件2:上饶市分公司2025年物业服务外包预算表。”

4、标包划分:根据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13个标包,允许兼投兼中但每个供应商最多中3个标包,并按标包号顺序选取,具体明细如下:

标包号

单位

采购预算(万元)

1

市本部

28.977

2

信州区

16.548

3

广信区

78.606

4

广丰区

56.706

5

玉山县

62.178

6

铅山县

41.724

7

横峰县

51.996

8

弋阳县

50.106

9

婺源县

37.758

10

德兴市

68.922

11

鄱阳县

64.938

12

余干县

48.462

13

万年县

36.75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见上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内容:

5.1 费用构成:本项目采购价为包干价,即采购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检测费、人工费、配送费、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

5.2 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后,合同签订之前需向采购人(合同签订甲方)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返还。

5.3 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完成外包服务项目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按月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5.4 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5.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提供: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2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6.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6.4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

6.5 供应商须对以下内容逐项出具承诺:

①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②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提供:投标人逐项出具承诺书加盖公章。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提供:投标人出具非联合体投标申明函加盖公章。

6.7 供应商须对以下内容出具承诺:

①接受采购方将本项目外包服务纳入采购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采购方有权对本项目外包服务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检查和监督。

②投标人承诺自身具备国家和政府、地方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的资格/条件,并严格遵守相关之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投标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安全生产整改落实等制度,强化员工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③投标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高空、电工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派驻人员工应当遵守采购人有关管理制度,切实保障采购人工作秩序、财产安全,工作过程中防止对采购人及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④投标人应当依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安全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指南、规范。

⑤投标人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发生重大安全和服务阻断等突发事件后,投标人应当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报告采购人和政府主管部门。

提供: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7、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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