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航发中传机械有限公司12号厂房适应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人为中国航发中传机械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12号厂房适应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中国航发中传机械有限公司12号厂房适应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郭亮中路248号;
1.2.3 项目基本情况
为适应厂区生产布局调整需求,现需对12号厂房实施适应性改造。针对12号厂房存在的空调通风设备配置缺失、供配电容量不足、门窗破损、围护结构表面重度污染积尘以及厂房外侧钢棚阻碍物流通道等问题,对12号厂房开展增设建筑围护面层、翻新修缮、通风空调系统及供配电系统增容升级等一系列改造措施,以满足新生产线工艺要求。
改造厂房1栋,具体如下表。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层数 | 改造面积(㎡) | 建筑高度(m) | 备注 |
1 | 12号厂房 | 1F | 3104 | 8.5 | 戊类,二级 |
1.3 工期要求:110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12号厂房适应性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全部工作,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以及招标方工艺设备的电、气等开槽布管预埋预留等工作,直至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竣工备案、项目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设计内容:包含工程设计、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和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服务内容,全方位、全过程设计总承包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续服务包括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建安工程内容: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即12号厂房适应性改造施工。其中室内工程含拆除工程(现有工艺设备和工器具除外)、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变配电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动力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及厂房内工艺设备的水电气等开槽布管预埋预留工作;室外工程含围墙工程、水电气与现有园区管网的接驳及道路绿化拆除及修复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本项目设计和施工范围需另外说明的地方:
(1)工艺设备及工器具拆除、搬迁安装调试不含在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内;
(2)12号厂房中附楼的分体空调维持现状不变,不含在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内;
(3)本次改造屋面工程及屋面天窗部分维持现状不变;
(4)本次改造附楼二层楼面部分维持现状不变;
(5)本次改造附楼外墙、主厂房西侧与南侧外墙维持现状不变;
(6)本次改造强电、弱电、给排水及动力专业仅预留主干道工艺设备接入点,工艺设备与预留接入点的连接的设计及施工不含在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内;强电插接母线只到母线插接箱,插接箱至工艺设备的连接不含在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内;
(7)新增绿化工程不含在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内;
(8)本次改造厂房沥青道路不在范围内,厂房外部物流通道局部修复在工程范围内。
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满足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性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1.6保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二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9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参照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4 月 17 日9时00分至2025年 4 月 28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潜在投标人应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以下账户,并在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订单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指定账户:
户名: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31708888013001819975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八一路支行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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