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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燃气发电滁州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服务
2025-04-18

淮河能源燃气发电滁州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淮河能源燃气发电滁州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服务

1.2招标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1.3项目业主:淮河能源燃气发电滁州有限责任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淮河能源燃气发电滁州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服务

2.2招标项目编号:GN2025-12-1929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地点:滁州天长市淮河能源燃气发电滁州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年

2.6招标范围:淮河能源燃气发电滁州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如下:

(一)服务范围:包含厂前区和生产区两部分服务范围。

(1)厂前区范围包括办公楼2425㎡、宿舍楼3297㎡、厂前区道路1300㎡、篮球场463㎡、职工活动中心150㎡、铺装面积3676㎡,厂区大门及厂区西门外停车位720㎡、道路546㎡等区域。

(2)生产区范围以主入口道路为界的以北区域的厂区建筑物、道路、地面等区域,其中厂区道路14720㎡,建筑物主要包括集控楼1401㎡、材料库检修间1676㎡、化学实验楼400㎡等。

(二)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为厂前区物业服务和生产区保洁两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厂前区物业服务:

①负责厂前区办公楼、宿舍楼、职工活动中心、食堂幕墙日常保洁工作。

②道路及公共区域清扫:厂前区道路、铺装区域、职工活动中心、篮球场、停车场、西侧围墙外硬化场地及厂区大门外公共区域日常卫生保洁、洒水降尘及绿化区域垃圾清捡。负责厂前区景观绿化内水池、廊亭、宣传文化栏等清扫保洁工作,确保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

③厂区化粪池及配套管道疏通清理。其中化粪池25m³一座、40m³一座(配套管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清理),每年不少于两次疏通清理(按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④客房及洗涤服务:负责12间(单间约19㎡)客房的保洁管理及服务,配置相应的保洁人员,负责客房床品的定期清洗。

⑤会务及接待服务:提供采购人办公所需的办公接待、会议服务、职工书屋日常管理、物资管理及食堂招待工作。

⑥绿植服务,向采购人办公楼、集控楼、食堂及公共区域提供绿植租赁及日常养护服务(暂定数量150盆),绿植根据季节进行并不定期进行更换。

⑦负责采购人办公楼、宿舍楼、集控楼、食堂、材料库检修间、化学实验楼等玻璃幕墙清洗。清洗后建筑物设施表面清洁、无杂物、无水迹、窗外框、外阳台面等地方明亮清洁(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暂定每年一次,根据实际数量结算。

⑧日常产生的垃圾清理外运,包括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要求分别和垃圾清运单位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合同及厨余垃圾清运合同。

⑨甲方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2)生产区保洁:

①保洁服务:负责生产区内(包含集控楼、检修楼、化验楼)建筑物的地面、门窗、楼梯扶手等保洁、绿化垃圾清捡等。

②负责生产区道路、地面等公共区域包括卫生间的清扫保洁,负责道路洒水、雨水篦子清理、雨污水管道临时疏通。

③负责生产区垃圾清运。

④提供工装以及保洁所需工器具、耗材等。

⑤甲方委托的其他生产区保洁服务事项。

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类似物业服务业绩。

注:(1)类似物业服务业绩需包含保洁、会务两项内容。如保洁、会务两项内容不能在一个合同中体现,可以在两个合同中分别体现。

(2)须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如合同中不能反映评审所需要的信息(保洁、会务两项内容),还须另补充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

3.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人员、设备、能力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地区、行业的相关标准。(须提供承诺)

3.4投标人所提供的本项目服务人员年龄要求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

3.5投标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3.6信用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7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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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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