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首届“三大球”运动会暨2025金昌市体教融合中学生“三大球”校园联赛及金昌市中小学田径和乒乓球锦标赛赛事运营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昌市体育局的委托,就金昌市首届“三大球”运动会暨2025金昌市体教融合中学生“三大球”校园联赛及金昌市中小学田径和乒乓球锦标赛赛事运营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请金昌市首届“三大球”运动会暨2025金昌市体教融合中学生“三大球”校园联赛及金昌市中小学田径和乒乓球锦标赛赛事运营的潜在投标人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09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DF2025-001
2.项目名称:金昌市首届“三大球”运动会暨2025金昌市体教融合中学生“三大球”校园联赛及金昌市中小学田径和乒乓球锦标赛赛事运营
3.预算金额:71.8万元(人民币)
大 写:柒拾壹万捌仟元整
4.最高限价:71.8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金昌市首届“三大球”运动会暨2025金昌市体教融合中学生“三大球”校园联赛及金昌市中小学田径和乒乓球锦标赛赛事运营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优选有实力、有经验专业赛事运营公司组织实施。包含:赛事策划、嘉宾接待、竞赛组织和器材保障、志愿者招募管理、医疗救护、赛事安全保卫、媒体宣传推广、后勤保障、赛道和场地布置、氛围营造、应急预案、各类资料印制、赛事市场开发等。宣传链接(官方媒体、自媒体)、和采购人共同协调公安、卫健、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赛事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等工作的部署和人员安排工作、负责赛事安全保障产生的费用、提供市区外参赛队食宿服务和接驳车服务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食品、住宿安全和车辆接驳安全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有承办体育赛事服务及相关范围;
2.2 若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2.4 提供2024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5 提供2024年4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7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5)供应商需自行对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了解,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标准,如符合,须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说明:根据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金财发〔2023〕7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金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列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即上述资格要求中第2.3-2.7项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资格要求中第2.3-2.7项相关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注:1.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9日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00:00至23:59。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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