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生产类购置项目——第12包便携式高精准燃气泄漏检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560SCCZAC049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生产类购置项目——第12包便携式高精准燃气泄漏检测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747-2560SCCZAC04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采购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开始实施的生产类购置项目用便携式高精准燃气泄漏检测设备,项目具体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以招标人实际使用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生产类购置项目——第12包便携式高精准燃气泄漏检测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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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1 如果投标人为制造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营业登记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 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除提供上述第3.1.1条款中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营业登记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须提供无本次招标限制投标情形的承诺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便携式高精准燃气泄漏检测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应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暂未出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2021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复印件)。 3.6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7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至少近3年或公司成立至今)。” 3.8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须提供声明函。 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3.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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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22 09:00--2025-04-28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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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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